莆田(海峡)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窗口办事指南
办理毕业生报到:
(1)已就业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持《就业报到证》和《就业协议书》到人才中心办理就业报到和人事代理手续,后持《就业报到证》和《就业协议书》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手续。
(2)未就业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持《就业报到证》到人才中心办理待就业登记并签订《应届毕业生报到个人信息表》,后持《就业报到证》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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